
63*12钢管的常温力学性能 63*12钢管的制造方法
锅炉和电站行业对大口径厚壁无
缝钢管的需要而制定的,以适应钢管生产企业和使用部门对由钢管制造方法的特点所衍
生出的不同于GB 5310 标准的技术要求,厚壁和机械加工是本标准区别于GB 5310 标准
的主要方面。GB 5310 标准也是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。
63*121 本标准适用范围的确定
2 规范性饮用文件
3 尺寸、外形及重量的确定
3.1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的确定
钢管的内、外径及壁厚允许偏差见表1。
表1 钢管的内外径及壁厚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
类别外(内)径允许偏差壁厚允许偏差
≥219~铸铁.2 -0.8~+2.4
>铸铁.2~660.4 -0.8~+3.2
>660.4~863.6 -0.8~+4.0
外径管
>863.6 -0.8~+4.8
-0.8~+4.0
内径管全部-1.6~0 0~+3.2
63*12钢管热处理制度 63*12钢管的常温力学性能 63*12钢管的制造方法
3.2 长度及其允许偏差的确定
除在订货合同中有其它规定,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 000mm~12 000mm。定尺长度应
在通常长度的范围内,全长允许下偏差为0,上偏差为+50mm。由于钢管壁厚和直径较
大,切定尺所产生的偏差也较大,因此,定尺钢管的上偏差规定为+50mm,大于EN
10216-2 标准对定尺钢管上偏差为+15mm 的规定。
3.3 直线度的确定
钢管每米直线度不大于1.5mm/m,全长范围内的直线度偏差不大于6 mm。由于钢
管的直径和壁厚较大,弯曲变形较小,并且变形可以通过热处理后的机械加工得到一定
的纠正,因此规定较严格的直线度要求。
3.4 钢管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匀度、钢管端头外形、交货重量及其允许偏差的确定
钢管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匀度、钢管端头外形、交货重量及其允许偏差等均依据GB
5310 标准的要求确定。
4 技术要求的确定
4.1 钢的牌号和成分的确定
钢的牌号及其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2 规定,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。如需
方要求进行钢管成品化学成分分析时,可从每一冶炼炉中抽取1 根钢管在帽口端进行成
品化学成分分析。成品钢管的化学成份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222-铸铁6 的规定。
在钢的牌号选择上,主要是依据当前行业需求情况而确定的,同时也兼顾未来可能
有重大需求的钢管材料。优质碳素结构钢选录了3 种牌号,其中20G 成分与GB 5310
标准中同牌号钢的规定是一致的;20MnG 和25MnG 的化学成分是依据ASME SA-106
规范的B 级和C 级钢确定的,但降低了上述两钢种在原规范中的含C 量上限,同时提
高了含Mn 量的上限至1.35%,残余元素含量要求仍按照GB 5310 标准中的同牌号钢的
规定。
合金结构钢收录了10 种牌号,其中10CrMoG 是以ASME SA-335M 规范中的P12
为基础确定的钢种,除对残余元素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外,其它化学元素成分要求与
P12 钢是一致的;15CrMoG、12Cr2MoG 和铸铁 是GB 5310 标准中的牌号,其
成分要求与GB 5310 标准完全一致;除对残余元素Ni、Cu 含量做出规定外,
07Cr2MoW2VNbB 的化学成分与ASME SA-335P23 完全一致;除对残余元素V 含量做
出规定外,15Ni1MnMoNbCu 的化学成分与EN 10216-2 中15NiCuMoNb5-6-4 完全一致;
除降低全铝含量上限至0.015%,并增加对残余元素Ti、Zr 含量分别不大于0.01%的要
求外, 10Cr9Mo1VNbN 、10Cr9MoW2VNbBN 、10Cr11MoW2VNbCu1BN 和
11Cr9Mo1W1VNbBN 与ASME SA-335 规范中P91、P92、P122 和P911 化学成分完全一
致。